没签劳动合同,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并带走价值1500左右的东西,员工是否该付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05:27

员工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1、向派出所报案;
2、证明该劳动者为公司员工;
3、提出法律诉讼。

前面属于劳动关系调整
后面属于刑事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雇主触犯的劳动法,但是员工在雇主不值情的情况下带走价格1500元的东西已经违法,应当付法律责任!

企业要追究,员工要付法律责任。不能因没签劳动合同就不辞而别,并带走东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