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告我占道经营,户外门头牌不符合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31:03
如果法院支持城管市容市貌管理条例,那我肯定败诉,我就去交钱罚款了,下次自动配合城管工作了,不然每次罚款500我受不了,再加法院起诉费我是败方,也是我交钱呀。但是条例不是法,请法律高手教教我,解说清楚一点 。城管”这个直到每个县城都有的“执法机构”,没有任何一部国家的法律法规给过它哪怕一纸明确的“准生证” ,它不具备任何一部法律的执法主体资格;与此同时,它拥有“执法”权力的事项却多达300项以上。
城管的设立确实没有法律依据及授权,因而它是非法的,不能行使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但在中国,当然可以有法外组织存在,而且打着政府的旗号。这也是中国特色的一个体现吧。
你确实违反了城市管理的规定:占道经营。这是违法行为,为了息事宁人还是把罚款主动交纳了吧。到法院打官司你也得败诉。
肯定会败诉,因为你在街道上面的施工经营,就已经违反国家城市管理化的法律,然后还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还暴力阻止城管的工作,
罚款你也没交,既然已经告上法院,就努力把事情最小化,不要闹大,闹大了自己会吃亏的。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管理法制,和法规,你自己必须遵守,没遵守就像触犯法律一样。
这样吧,你快点去把500元的罚款交了,之后保证以后不在街道经营,让他们取消 上诉,这样比较好点。
说明白点,城管也是想要点外快,别人是当官的,能忍的就忍吧。
最好去交那500元,最好!最好!最好!最好!最好!最好!最好!最好!最好!最好!
肯定会败诉,因为你在街道上面的施工经营,就已经违反国家城市管理化的法律,然后还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还暴力阻止城管的工作,
罚款你也没交,既然已经告上法院,就努力把事情最小化,不要闹大,闹大了自己会吃亏的。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管理法制,和法规,你自己必须遵守,没遵守就像触犯法律一样。
这样吧,你快点去把500元的罚款交了,之后保证以后不在街道经营,让他们取消 上诉,这样比较好点。
说明白点,城管也是想要点外快,别人是当官的,能忍的就忍吧。 城管的设立确实没有法律依据及授权,因而它是非法的,不能行使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但在中国,当然可以有法外组织存在,而且打着政府的旗号。这也是中国特色的一个体现吧。
你确实违反了城市管理的规定:占道经营。这是违法行为,为了息事宁人还是把罚款主动交纳了吧。到法院打官司你也得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