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案例分析..急..快要考试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28:53
甲有一匹马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1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马,但未付价款。
问题:
1、在试用期间的某天,马被水淹死,损失由谁负责?为什么?
2、试用期间里,马在生下一头小马,该小马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在试用期间,马踢伤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4、试用期内乙将马卖给了丙,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5、试用期内,甲又将该马卖给戊,价格5000元,合同是否有效?
6、若甲乙约定,乙先支付3000元货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前,甲保留对马的多有权。合同成立后,马款在未付清之前,马的所有权并不转移,这样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乙负责,因为这叫指定交付。
甲所有,因为家合一的合同并未正式生效,在试用期马产生的价值是甲的。
乙负责,因为他是马匹在试用期间的使用者。
无效,因为乙在试用期内也就是未付清物款没有对马的处置权。
有效,甲有马的处置权。
有效,甲乙双方的合同时指定交付合同,在合同中甲对马的所有权并未失去,乙有马的使用权。在马的款项支付完全后,乙对马的所有权生效,甲对马的所有权丧失。

1.乙负责,因为乙将马匹牵走试用,有义务保障马匹的安全。
2.甲所有,因为甲乙的合同并未正式生效,乙不享有对马匹的收益权,马匹所产生的价值属于天然孳息,所以小马归甲所有。
3.乙负责,因为乙是马匹在试用期间的使用者,对使用马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需追认,因为乙在试用期内也就是未付清物款前没有获得对马匹的处分权。但在交易完成获得甲的追认后,合同仍然有效。
5.有效,因为此合同为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在条件未达到前,甲有权终止合同。
6.有效,甲乙双方的合同为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甲对马的所有权并未消灭,乙在试用期内享有马匹的使用权。在马匹的款项支付完全后,马匹的所有权才产生转移,甲对马的所有权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