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公司做了2年,被解雇,可以要多少经济补偿。有劳动合同是五年,到2013年才到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8:43:47

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若你没有以上情况,单位解除你,应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在一公司做了5年没满6年,公司又不解雇我,公司也没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我也没劳动合同 我朋友在公司做了2年4个月,突然被解雇了,公司该赔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请高手赐教!! l我被公司解雇了 在公司干了9年临时工,2年合同工,现在要解雇我,公司应付什么责任呢? 在一间台资公司任职将近7年,如被解雇.可以追讨赔偿吗? 我在请婚假的时候,公司告诉我我被解雇了,是否应该有补偿? 我的一个哥们无故被公司解雇,而且还在合同期内,如果真解雇了,公司应当给他哪些补偿? 我被公司解雇了,我应该得到那些赔偿金 我在公司做了3年了,现在老板才叫我们签了合同,请问如果我被解雇以前3年的工龄有经济补偿吗? 我在一间工厂里做了十多天以后说我不能胜任,就解雇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