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与广告发布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7:54:53
我公司为经营性网站,与广告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协议,发票内容应该是广告费还是广告发布费
目前我公司只有服务业发票,是否可以开具为广告发布费

广告费、广告发布费都行。但是准确一点还是广告发布费最好,因为,是通过媒体(网站)发布,而取得的广告收入应当属于广告发布费 ,加之,你的客户是广告公司,在计算营业税时可以扣除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有利于解决客户及其主管地税判断是否扣除的问题。

广告费就是广告发布费,扣除标准——

广告费限额扣除的计算标准,统一按新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计算口径,统一按新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填列数额计算,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广告费税前扣除,都受规定的比例限制,各自规定比例的执行时间也不尽相同,致使纳税人在计算当期税前扣除和向以后年度结转广告费时,容易出现混淆错误。在不同企业的广告费税前扣除上应作如下划分。

(一)按100%全额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规定,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扣实扣除。

(二)按25%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21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出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三)按8.5%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鉴于电信企业广告宣传的特殊性,对其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主营业务收入的8。5%,在企业所得税合并计算扣除。

(四)按8%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