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名2010四个字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1:35:57
在上海世博会区域里面开了家小店叫:2010餐厅,从来没有大肆宣传,户外店招牌也没有写2010,只有菜单和订餐卡片上印了“2010茶餐厅”,还写了一句话印在菜单上“奶茶,让生活更美好”,现在店被世博局告了,说构成侵权,可能面临法律纠纷,我想请教律师,我是侵权了吗?我不能使用2010?即使是宣传名称都不能用吗?相反,我认为世博局做法有错,假如我告世博局侵我的权可以赢吗?
没有注册,只是个推广名啊,一家小餐厅还要注册啊?只是想迎合一下门口的世博盛况,谁想到这都不行?! 我要上访,我要找媒体求助了

2010应该不会侵权。
估计是菜单上的宣传语比较暧昧。宣传语+2010就有侵权的嫌疑了
把宣传语改了吧。
光“2010”我觉得不构成侵权的

不构成侵权 可以提起反诉

你的店有注册吗?
如果有, 而且你注册比世博局早, 那你就有谈判筹码了

不构成侵权,和世博会没有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