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概算包干项目合同履行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48:37
我们项目属于分包施工,甲方属于私营企业。项目签订的是概算包干合同。但是合同执行中有一少部分项目在施工中发生了变化,这部分不需要我们施工完成,甲方邀请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可是目前工期即将结束, 在与甲方进行结算准备前期时,甲方将要把合同中不属于我们施工的项目从工程概算合同款中扣除。我表示不赞同,因为合同中当初签订的属于我们施工范围,但后期甲方发生变化,属于甲方问题。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此合同应该如何执行,有没有相关内容或部门能制约他们违约合同的行为,难道因为这些小项目和甲方打官司吗? 谢谢各位指点。

正常程序,甲方设计变更(变更的程序正确,为监理人发出的)——承包方无条件执行——承包方14天内提交表更价款的索赔意向书——甲方认可——承包方14天内提交索赔的结算资料——甲方14天内给与答复——付款或加在结算里。
如果是单一索赔变更索赔则为3个28天,上述程序。
如在规定的期限没有进行索赔,则你方丧失索赔权利。
但方如有书面的证明材料按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办法进行。一般都在特殊条款里面。如没有可以达成《仲裁协议书》进行仲裁,如不成,则可进行诉讼,
如果变更的程序不正确,如不是监理人发出的。则你方可以以此做为理由,拒绝,甲方没有话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