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判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3:03:58
我想了解一下离婚房产会判给那一方的几率大(男方和女方)?还有就是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法庭的庭长说房子按评估价判合适吗(评估的比市场价低了很多,可是庭长还不让拍卖,他是不是收了黑钱,我应该怎么用什么对策?)

一般来说,判给男方与判给女方的几率是平等的;不过,具体还要从实际出发,比如一方另有住房或一方在收入与社会地位均占优势,这样的话,判给另一方的几率就会大了不少。

双方都要房子的话,就会从实际出发,来仔细考量谁更有居住的需要。

评估价应该与市场价不会相差很多。如果有明显差异而法庭拒绝双方均同意的拍卖行为,法庭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或者你可以就此问题向该法院院长或上一级法院纪检部门申诉。按信访条例规定,他们也必须给你书面回复。

独占是不可能的,至多占一半。既然离婚了,还应该有孩子的一份的。法院的判决一般是,谁要房子,需要将房子按当地价格核算,支付折算款才可以的。孩子的抚养费用也要折算的。

要房子的一方必须承担房子一半的价格给另一方, 孩子的抚养金也是没得到孩子的那一方出。

一般来说,判给男方与判给女方的几率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