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9:27:10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将驾驶人、车主、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58907元,车主及驾驶人承担33800余元,伤者承担10000余元。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及不计免陪险,拿判决书到保险公司理赔33800余元+车损4000元,但保险公司只肯陪共计25000余元,我又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请问我应该向保险公司主张多少的权益?
驾驶人主责,伤者次责

既然一审已经判决..如果保险公司又没有在判决生效前提起上诉.那该判决就视为生效...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你不用另行起诉.可以申请执行或强制执行..

而且你不用考虑其他.因为区区几万块钱.保险公司肯定有赔偿能力..也不会涉及到转移财产的问题..为什么不去申请执行或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下达后的15日内.保险公司没有上诉.那就视为接受了该判决.那该判决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生效的法院判决你还去另行起诉保险公司..我想二审法院不会受理...因为已决判决.只是败诉方不执行判决而已..没道理二审法院再去受理...
如果真受理了.我想.可能其中还有其他原由..再有.如果因为其他原由二审法院受理了该案..那也有改判的可能性.到时可能赔付你的金额会相对减少..
这就是你个人的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