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5:36:32
今天公司通知我下个月去韩国培训,培训三个月,要我们签个协议,需要延长劳动合同三年。
由于我不甚,当时没想太多就签了这个协议。
这个协议注明了违约金包括往返机票费、住宿费、培训费等项目,但都没有写具体金额,也没有写总的培训金额,就说费用根据这些项目来计算,估计至少不少于三万的违约金。

我现在非常后悔想都没想清楚就签了,而且我也很不想去韩国培训!

由于是今天才签的协议,要到下个月才去韩国培训,也就是说我还没有参加这个培训,或者说目前公司还没有在培训上为我进行投资,
那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我明天跟公司人事经理提出我不参加这个培训了,按照现在的新劳动法,那我是否算违约?是否有违约金?会怎么计算违约金?

本人非常着急,麻烦专业人士指点,急!

非常感谢!!非常感谢!!
我这个是研发部门,所有的人都必须去韩国培训,很多同事都不愿意去韩国,因为说是去韩国培训,其实在韩国也是干活,跟国内干的活差不多,还拿国内的工资,而公司就省去了雇佣韩国人的钱,很多同事都不愿意去,但他们又怕失去现在的工作所以都签了。

而我不同,我因为家庭原因必须明年换到另外一个一个城市去工作,也就是说我明年必定要离开现在的公司的,所以我必须选择不去韩国培训,否则真的是太亏了!!

现在我的顾虑就是:
如果我明天就提出来不去韩国培训,是否能确定这个违约金不用交??

另外还一个问题:如果我跟公司提出不去韩国培训,公司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再次感谢!!!!

很清楚,不去就没有发生违约事项,不存在违约。不去违反培训协议,尚未发生,可以协商解除。所谓违约赔偿,是说公司出资培训后未依约定服务三年就要付违约赔偿金。你提出不去是协商解除培训协议,没有违约金。根本不用交。
跟公司提出不去韩国培训,他不可以不同意,你不去,他没法办理有关手续,不可能发生培训事实,不管就完了。副作用,工作不保好像你并不很在意。

你现在最好的方法是与公司协商解决,反正还没开始,我觉得也不会走到上诉这一步,不去就不去,大不了辞职。

提供专项培训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的两大设立违约金的条件之一。“专项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员工的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属于此列。一般来说,公司使用国外机器或引进国外项目,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以便将来从事此工作,是比较典型的“专项培训”。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服务期的长短,国家没有上下限限制。

2008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十九条对于专项培训费用金额作了限制:“用人单位一次性或者12个月内累计为1名劳动者支出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的费用进行培训的,视为提供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不过该草案截止8月还未公布正式版本并实施。

从实践角度来说,你应该了解一下德国此行本身除去食宿交通外是否存在培训本身的费用?如果没有培训本身费用,其性质是否可以定义为专项培训有一定疑问。假设不能定义为专项培训,你可以不受违约金的约束。所以你对这个细节要关心一下。

你还未参加他们的培训就不存在服务期违约,但是你签订了协议又不去,就要承担你因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