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提早撕了,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0:25:33
我们公司有食堂,我是负责管理食堂的!
10月收到需要购买餐费,共645元。然后我们出纳提前给了餐费。
于是我就那时候撕了640元的发票夹着,但是由于当时候我一时大意,我们的发票是没有购买5元的,也由于一些问题,直到现在11月才买了5元的发票,所以现在才给对方。
可因为期间也撕了发票,所以现在因为顺序的不同,产生了问题!现在640元的发票就撕在了10月,5元的发票就在11月,那请问我怎么做账呢!
每月报税的是时候,不是要报当月开了多少发票吗?
那请问我应该怎么好呢?
这样我算是犯了开具发票的错误了吧!
发票是普通专用发票
主要是这是一笔钱,他们是汇支票的,不是给现金!

特殊问题特殊解决,不小心犯了错误总得要有解决途径呀。如果是我们公司的话,会采取另找一份商业发票充帐,后面附《事由说明》类的书面资料由部门领导、分管副总、财务经理、总经理签批后交财务备案。

说实话不太懂你说的。
10月开640元,11月开5元,有什么问题呢?分2笔做不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