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权利和动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3:45:34
我家是坐地户,现在我和我父母都在这住,爷爷原来是纸板厂工人,退休后我父亲从村集体到了纸板厂接班了,所以我父亲和我妈妈还有我都是城镇户口,俗称工业户口。但是我们还是在原宅住(房屋翻盖了),后来爷爷去世了,房子就我们家三口人住了。现在问题来了-现在我们村的所在区白塔区要动迁(说是规划,其实就是政府出面动迁完了交给开发商),我想问我们家有对房子的使用权没,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有我们这所谓的村离城市不到2公里,算郊区吧 都有点勉强了。宅基地还是由村里补助?(就是宅基地土地使用面积,按正常给不给宅基地面积补助)价格应该按什么标准(他们给的价格是96一平米)?我看过宅基地的一些法律规定 ,规定指出 使用权人有权在宅基地建筑于生活有关的房屋等设施,但是前年我家院里盖了一个100平的门市房,也不知道是房管所还是城管来阻止我家盖房而且最后还罚款了!我想问如果是宅基地他们有管理权吗?如果管理了说明我们的住地是什么性质的使用权?还有白塔区决定动迁,是否我们集体的成员有发言权,关于补偿多少等等的决定是否需要商议,2/3人成员赞成可以?
主要问题
一、我想问我们家有对房子的使用权没,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就是宅基地土地使用面积,按正常给不给宅基地面积补助?价格应该按什么标准?
三、城管有权制止宅基地内所建设的房屋吗?如果管理了说明我的住地是什么性质的使用权?
四、如果是宅基地性质,动迁的话 是否应该有集体成员参与商议?
哥几个 我说我是工业户没说户口不在这里 !户口性质和户口所在地有冲突吗?

你好: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户口才能获得宅基地,你们现在在哪房屋里面已经没有农村户口了,从理论上来根据土地管理法65条,属于迁移,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所以建议还是吧户口落回去。
2、就算是为公益事业建设而收回宅基地也需要给予补偿,现在是动迁,当然需要根据宅基地的面积支付补偿费。具体的标准全国各个地区的是不同的,需要去当地的土地局询问。
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使用宅基地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的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处罚。城管是市容管的,他们无权处罚,处罚了只能说明他们乱执法。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你土地的性质。
4、宅基地应该是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应当由全体村民进行协商。可问题你现在不是村民啊,所以还是把户口落回去吧。

城镇户口肯定不属于农村户口,那你的户口属于农转非,户口还在当地,但是性质已经改变了。

1、对房子是有使用权的,既然都在上面建了房子,应该是村里划拨的宅基地,你们对此块地只享有居住使用权,不能用于别的用途。
2、这个要按照你们当地的标准,建议去村里咨询下
3、城管没有的,如果是村里划拨的,建议他们去村里协商,如果管理了,那也只能说是城建人员来管理,说明你们房屋的宅基地,村里是没有权利来处分的,或者土地的性质不是建筑用地
4、如果是宅基地性质,村里又由处分权的,如果动迁的话,是应该走程序的
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满意

赣州的么?你要把户口落回原来的村好些,在权利受到侵权才好主张,没有户口在这个集体,就很难主张权利,一发生争议就麻烦。

不同的地市有不同的规定 应按你所在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