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4:10:38
宿迁在走新农村集体农庄建设,农民的房屋需要拆迁,但给被拆迁人的补偿只有7000元钱,不管房子的好与不好,一律补偿都是这么多,同意也拆,不同意强行拆,有阻拦的就要抓人,再说被拆人的房屋何止万儿八千就可以建好的,多少年的积蓄才可以建好一套房子,仅仅7000元就要强行拆除,这样对一个农民来说,又有多大的压力,政府为什麽就考虑不到农民的苦处,还以旧社会那种霸道的行为来压迫农民,怎么不按国家的住房拆迁法执行,评估农民的房屋价值去给于补偿,共产党是拥护农民的,又为什么还有部分地方政府打着共产党的旗号去欺压农民,又那位领导能主持公道,给于农民的帮助

建议你直接上访,也可以给市长和省长发电子邮件,你进入市政府和省政府的官方网站,里面可以发贴的,

重要提示:一定要弄清楚拆迁人合法吗?才能开谈!拆迁公司往往利用心理暗示来击败你的勇气.如:政府没有拆不掉的房子!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

二、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

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

六、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

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