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经济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4:34:32
各位好
小弟有事请教
本人即将从事人力资源工作
有很多当还不是很清楚
想请教各位HR,有关合同方面的事情

一、试用期是否签订2份合同:试用合同和正式合同
如果试用期觉得员工不适合
该怎样操作
是否会有经济赔偿,赔偿多少
二、试用期完毕以后,是否正式合同自动正式生效?
是否需要办理相关其他手续
三、正式合同生效以后,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犯有过错
请问如何辞退员工,有些什么手续,是否也有什么经济赔偿,赔偿多少
四、公司未为员工购买保险,法律上如何裁决
五、员工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引起纠纷的法律如何裁决

希望能够得到满意的回答
复制(CTRL+C)的就请不要戏弄小弟
如果答案合意
小弟必定追加分数

1:可以签一份劳动合同,里面载明试用期条款,正式录用期条款即可。也可在正式录用前先签订试用期合同,正式聘用后再签订正式合同。试用合同和正式合同都一样是劳动合同,区别是条款不不同,所以一起签订难免会引发冲突。还是别太复杂好。
先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不合适可以就终止合同即可。如果是以劳动者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严重失职导致公司财产或人生安全受伤害,有权当然接触劳动关系不用赔偿,并可以追究劳动者对损失的赔偿,如果劳动者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害或者人生损害,那么需要给劳动者1年按1个月的补偿金。不足1年按1年算。
2:除非试用合同有明确条款约定,否则进入正式就必须跟劳动者终止试用合同并签订正式录用合同。最好是不分试用正式合同,直接一份合同中注明试用期和录用期条款即可。
3:提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关系。只要另起一份协议表明双方同意接触合同关系,那么原合同自签字起失效。赔偿就看1的回答。
4:必须由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自己向劳动仲裁委员机构投诉,劳动仲裁委员机构会直接强制公司把未缴纳保险的全部缴纳。
5:只要劳动者能够以事实证据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一切都可按劳动合同法进行仲裁,劳动者的证明一般是当月工资签收单,其他员工证言证词都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除了按照劳动法仲裁外,满6个月未签订合同那么每月应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基本工资。

个人观点,自己写的,并非复制。精工参考,不保证正确有效,因为本人选修过法学专业而已。祝你好运。

劳动合同生效日为正式用工之日起,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所以只要用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即可,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转正以后,就需提前一个月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