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8:07:50
请问:1.我到社保报销生育津贴期限内,单位还应该付给我产假工资吗
2.我的预产期是次年4月,之前的产检发票都是头年的日期,可以跨 年报销吗

1.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不能兼得的

2.这个需要看你那里对于产检费用报销如何规定

如果是生育后一起报销,肯定可以

如果是产检结束以后就可以单独报销,那么你最好不要跨年,否则有可能无法报销的

问问当地社保中心吧

我们当地生育金分两部分,费用是打放单位帐户的,
1。是医疗费用,就是你生产的费用,平产,难产,剖腹产标准都不一样,这个是一次性支付的。
2。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如果你休假期间单位已经支付的,不能重复享受,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单位发给你的产假期间的工资,那你有权要求支付不足额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