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用税后利润补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51:46

借:本年利润
贷:未分配利润

一、在进行本年净利润结转时,以前年度的亏损就自动弥补了,所以不需要专门编制会计分录。
二、解释
1、“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故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反映在“利润分配——利润分配”账户的期初借方余额。
2、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借方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没有余额。这时,“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的本年净利润就与期初借方余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数相抵,从而达到弥补亏损的目的。
3、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1. 不要做分录的呀:因为会计账面上的亏损是自动弥补的,不用作弥补亏损的分录,
2.年末需要将“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即盈利)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时做: 借:本年利润 ;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个不用任何的特殊的账务处理的。,因为在您正常结转的时候,就会自动弥补的。

分录就是您结转本年利润的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未分配利润

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是无须做账务处理的。只要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在申报表体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