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拿我保释金不还 我有没有权利告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3:59:45
我跟朋友在歌厅唱歌 遇别人打起来了 后来把我抓到派出所了 说要拘留 然后当天晚上说材料不全让我交 3000块钱 就让我先回家等消息 我们两个人 因为我打起来的 所以我交了6000块钱 然后我们就回家等信了 后来又叫我去了 我弟弟未成年 所以不能拘留就给放了 我拘留了十五天 拘留完我出来以后 就找他们要钱 这都快两个月了 他们就是一个推一个 最好找到局长 可他们就是不给我钱 我有没有权利告他们 我当时给钱的时候 他们没给我开任何票据 不过有证人 请问这样可以吗?

1、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2、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起诉

最好是向抓你的派出所的上级反映这个情况,因为没有任何票据,如果起诉的话胜率很低。因为你说的证人肯定是跟你关系比较近的人,这类证人的证言的效力比较低。

实行担保行为碑学手续合法,依你说他们这样的行为不合法,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其次,即时他们让你缴纳保证金合法,还要卡你在保证期间行为有没有违反规定,比如离开居住地未向公安机关申请的,阻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证人作证等,如果没有他应该返还你的保证金。
不过他们的行为时违法的。行政案件,只有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