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原因长吹空调导致骨关节炎是不是职业病?能否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3:44:11
水泥企业物理检验一年四季用空调控制温致骨关节炎是不是职业,特别是夏季,连续几年的地下室工作经历导致左下肢膝关节、肌肉、足髁、足跟、足面、足底疼痛,一年四季都是如此,秋冬更甚,足底遇冷则疼痛不已,我在地下室工作的地方正好空调常常吹左腿。右腿以前也微疼,后来感觉轻了,但左腿一直没好,请问我这种情况可否申请职业病诊断或工伤认定。
恳切希望律师或职业卫生专家能从法律的角度帮我解答,我需要明确知道是职业病还是工伤,希望能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请教,麻烦各位前辈了,急!

你这情况肯定是不算职业病,而且根据工伤管理条例,你的情况想要被认定为工伤也很难。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一般可以分为显性工伤和隐性工伤。显性工伤,即在职业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工作中工作环境恶劣、条件不良、任务过重或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对劳动者身体的伤害。隐性工伤,即因职业特有的工作环境危害造成的职业病。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