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女方要求南方买房子且户主只写她的名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7:59:56
结婚时女方要求男方买房子且户主只写她的名字。
请问怎么才能保证万一离婚怎么样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房产证上户主写她的名字,也可以把你的名字也上去,成为共同佣有者。婚前不拟定合同这是她是的个人财产就行。即使离婚了也可以享受到一半的房才权。
不过,都要结婚了,这点信任总要有的吧!

骗婚的

不能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万一离婚,房子就是她的了,
你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在房产证上。。。现在的法律是允许写两个名字的

只要能证明那是婚后的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可以向法官说明 房子是共同所有 自己应该分到其中一半

没关系的,结婚后就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了,就算是要离婚夫妻财产也有你的一半,只要婚前不拟定合同这是她是财产就行了。

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想想都是骗婚的,怎么着最次也得是写二个人的吧,这样才算是共有财产,如果只写他一个人的,就算结婚五十年,万一离婚,也是她自己的财产,你也分文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