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9年10月21号因月经淋漓不尽多了4天,到正规医院就诊,医生诊断月经不调,开了点调经的药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7:15:28
7天后仍不见好转,换了家医院就诊,确诊宫外孕,病情严重,只能做输卵管切除术,可我还没有小孩,这样的结果让我很痛苦,我想咨询一下,这算不算误诊导致的医疗事故,我可否采取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利,以及赔偿

你的情况肯定跟医院的诊断有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该医院的诊断你的病情不至于发展到必须做输卵管切除术,你可以先到该医院去协商解决,并保存好你在该医院就诊时的病例等书面证据。如果你与医院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但具体的是以医疗事故还是医疗纠纷起诉就要视的具体情况而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