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4:23:10
有一个案例,武汉的,一宗房地产,房产证证载建筑物有两栋,一栋3000多平方,钢混结构。一栋为28平方,混合结构。土地有2300平方,出让终止日期为2050年9月,商业服务用地。
本次评估的估价对象不包含28平方米的混合结构。现在已经用基准地价法得出土地的单价为948元/平方米。那么用收益还原法如何求取。
疑问1,在求取房屋重置价格的时候,时候考虑砖混结构的房子。
2,商业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40年,本次评估的土地已经超过40年了?已最高40年算吗?
3.房屋剩余年限已经超过土地出让年限,时候还要考虑残值率?

1、考虑。
2、算。
3、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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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时房屋的结构是肯定考虑的
2.出让土地的最高年限是70年,还有一种是国家划拨的土地可以无限期使用
3.房屋的使用年限是无限期的,只要不倒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