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人身保险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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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平、合理的角度来说,基于人身保险合同产生的人身保险利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如何进行分割的问题,应当视具体的情况进行分割,分割时应遵循公平、合理以及保护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一)离婚时,人身保险合同已产生保险金的分割
  1、如果该人身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是夫或妻一方或者夫妻双方的,那么除非夫妻双方当事人约定该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为受益人一方所有,否则应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2、如果人身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为夫妻的子女或者其他人的,那么该人身保险合同产生的保险金应为该子女或其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人身保险合同尚在履行期间的分割
  1、如果该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夫或妻一方且指定受益人为夫或妻一方的,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的人身保险合同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由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继续履行人身保险合同,告知当事人在该人身保险合同退保时或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再根据产生的现金价值或产生的保险金进行分割。在具体分割时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交的保险费占全部交纳的保险费的比例再乘以人身保险合同产生的保险金或现金价值便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再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2、如果该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是夫或妻一方,而指定受益人是子女或夫、妻一方的亲属或对方亲属的,那么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该保险合同由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如果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则保险金为受益人所有,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上述第1种情况的分割方法进行分割。

保险的受益人只有保险合同内注明的个体,所以一份保险只能是属于一个人或者几个在保险内规定的受益人的,即使人民法院也不能擅自改变保险的受益人
保险有别于其他财产,保险不是属于什么人,他是属于“受益人”的,所以保险如写明受益人是夫妻双方则双方都可以享有,如写明一个人,则只能是其个人享有,如受益人因故死亡的,保险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注明的继承人来继承。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

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