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送”的背书道理又何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1:54:57
实际工作中,支票的“正送”要求背书,这个好理解,是持票人(收款人)对其开户行作了“委托收款”

的背书。而“倒送”也要求出票人背书,这就不好理解,说出票人(付款人)其开户行“委托付款”的背

书吧,但在出票时,如果在票据正面做了“合规、合法”的签章的话,已经表明了要求开户行会在“见票

即付”的保证,那“倒送”的背书道理又何在?
请高手指点。

我先跟你解释下"正送"的流程,正送也就是正存,你拿着支票到你的开户行存支票,你的开户行需把支票通过专人在交换场所(人民银行里)交给付款人的开户行,付款人的开户行再划款给你的开户行,这个流程需要一天.

而支票的"倒送"是指你直接到付款人的开户银行要求把款划到收款人的银行.这样你可能不太方便,需要到付款人的开户行,也就是付款人给你支票,收款人是你,你没有到你的开户行存上,而到了他的开户行要求办反存.反存上午存上午到帐,下午存下午到帐,比正存快半天.实际是付款行直接划款给收款行.

再看下背书的责任问题:
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

所以说"倒送"其实就是省略了一个划款环节的"正送"(节省半天时间),所以背书当然必须可少啦,这就是我的理解,希望对你有些帮助!

超在纸上,在夹在书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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