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5:26:31
公司的职员在上班的时候突发心肌梗塞,现在已经过了48小时,不算是工伤了,我想请问公司用支付他的医疗费吗,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处理,建议按照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

过48小时不算工伤是谁告诉你的,瞎扯。

是否工伤,自然可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如果是,该赔还是得赔。

我认为如果是在公司上班期间发生的伤害应该可以算作是工伤。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