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能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25:45
在营业厅买的手机,当时的营业员说的资费很优惠,我一心动就买了。
买了两个月了,查账单,却不是按当初购买手机是营业员说的那样扣钱,(这算欺骗未成年人吗?)
很贵很贵,我不想用了。
但如果换资费,那些赠送的话费就没有了。
有些想把这部手机退掉,可以吗?
没有任何划痕,所有的配件都在!就是买了2个月。
我是未成年人,而且在16岁以下,当初买手机的钱也是我付的,发票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这部手机能退吗?
还有套餐使用费和话费有什么区别?
手机买了两个月,还能退吗?
买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身份证
我们政治书上面写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买的贵重物品是可以退的。
当时是被营业员“骗”了
买的时候花了1000元
也许是因为我是未成年人,营业员就故意“歪曲”实际资费,导致我轻信她的话而购买,在协议上写的资费也很模糊,让人产生歧义,并且当时营业员并没有向我说明套餐使用费和话费的区别。

  1. 根据法律,如果你能提出有效的家长不知情,未成年人没有长辈协同,独自买了手机的证据,可以要求商家退货。

  2. 此外如购买者为16至18岁,并且已经赚钱,且有能力承担手机费用,家长无权向商家要求退货。

依照合同法第47条规定你的购买行为是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你的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话该合同是有效合同,但是如果你的法定代理人不追认,合同则无效,你的法定代理人是你的监护人(父母)。建议你跟你的父母沟通,由他们做出不追认的意思表示则你的购买行为是无效的,手机可以退回。

另外你已经使用了两个月,退回手机后你之前使用手机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该按两个月的使用作价给予商家一定的商品使用费。

至于你提到的套餐使用费和话费属于通讯运营商的规定,建议你咨询当地的通讯运营商获得相关的规定。这部分内容有可能是你个人的理解偏差造成。

另外附上合同法47条给你参考
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如史雪松律师所说,“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的与智力不相当的民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具体衡量你的行为是否属于与你智力不相当的民事行为,就需要考虑你买手机所付的款项数额而定了。

2个月时间太长了
不知道能不能退了
和未成年没关系
买时用身份证了吗
如果用了得带身份证主人去

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作出的与智力不想当的民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