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土地调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6:38:18
我门家的土地,在20多年前与他人置换,现在我们的土地面临被国家征用的问题?涉及到补偿事宜,但是没有经过公正,和合同但是我们在调换的土地上有一定的建筑(温室大棚和一些果树)。对方在我们调换的土地建造的房屋。如果需要征用我们家的土地,征地所赔偿的钱怎么分配。
有什么法律依据?

土地征用的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一般分三个部分:一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二是安置补偿;三是土地补偿。
地上附着物包括建筑是谁建的补偿给谁,按你所说应该给予你置换土地的对方,包括青苗补偿也应该给对方。
安置补偿那就是你家里的了,土地征用的主要部分就是安置补偿,一般一亩地在1.5万至3万不等,高的地方超过5万。
土地补偿主要是对村里的。
如果这样进行补偿以后,对方原来与你家置换的土地你家必须还给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8/29/content_1913155.htm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http://www.lvliang.gov.cn/content/2005-11/03/content_4828.htm

安现在你们土地上的建筑物来赔偿 土地法在实施的过程中也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看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