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饭店吃饭把电车丢了谁来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1:34:05
去饭店吃饭把电车放在了饭店门口 有个人管着指挥停车的 我问他要不要锁上 他说锁上 在这吃饭停车不要钱 我锁上后就进去吃饭 吃饭出来就没了 期间他有过离开 我想知道这事谁负责任 谁来陪 赔多少 我电车2000买的 骑了一年了

你在店里吃饭
停车是服加的服务 等于你把车委托给了店里 车丢了店必须负责
管车的是替店里管的
当然找店里赔了
管车的是渎职
所以也要负责任
法律上两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所以是一起赔啦

只能窃贼承担,因为其侵犯了你的所有权。饭店方没有违约,也没有侵权,亦无其他应当承担此责任的法定情形,因此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一相似案例(案例:http://www.rplyj.com/onews.asp?id=949)法院认为饭店方已经违约。理由是,无论该附属停车场是否收取费用,其建设运营成本必定通过消费价格,长期分摊到消费者个人名下,车辆保管费实际上已反映在消费后所支付的费用中,故双方的保管关系成立,饭店方对其负责的保管物负有妥善保管和返还原保管物给你的义务。因此对于你的车辆被盗的损失,饭店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我对法院看法的看法:保管合同的成立基于意思表示,饭店方有没保管车辆的意思表示至为关键,有则保管合同成立,无则保管合同不成立。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不能证明饭店有上述意思表示,因此我认为保管合同不成立。法院认为消费中含有保管费进而表明饭店方有保管的意思表示,我认为较为牵强。

不过不妨将此案例作为有力支撑以维护自己利益。

供参考。

你交的费用是停车费还是停车费加保管费。
不言自明。

是饭店的停车地吗?是就有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