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不签字就无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4:35:37
哥哥和嫂子离婚了,两个人的判决书都在哥哥这,是哥哥请的律师取回来的。事情过去半年了,嫂子现在说和哥哥还是合法夫妻,因为她没在判决书的回执上签字,所以判决书就没有生效。现在我们家该怎么办啊?

看了几个答案,怎么都不对劲啊?
  一楼:他嫂子的代理人那里有签收?他哥哥的律师有什么资格签收对方他嫂子的判决书?【没生效的】!
  二楼:‘判决书不签字的 有在上诉时效内不进行上诉的 判决成立’我不明白你说的啥意思?上诉期内不上诉判决书是会生效,但是她嫂子没签字,什么时候开始算上诉期呢?说的也是不符合提问的人的要求。
  3楼:真更是可笑了,所问非所答,人家问的啥你看明白了吗?是不是你随便复制拿来的什么资料啊?
  我说的三位别来骂我啊,我只是提醒你们说的不太正确。
  正确的应该是:【判决书没有生效】!
  理由:
  判决书确实可以留置送达,但是前提是必须确实送到你嫂子手里,他当面拒签的情况下才可以算留置送达,并在15日后生效。
  同样你哥哥的律师没权利替对方收取判决书,我想这是律师和法官都懂得法律规定(所以很奇怪为什么法官把两分判决书都给你你哥哥的律师这里?)。
  要想生效应该采取以下办法:
  1.如果要生效你嫂子又不来取,法院可以找到她当面送达,拒签可以留置送达,15日内她不上诉,就生效了。
  2.或者公告送达判决书,在当地影响力最大的官方报纸上公告送达,60日后生效。

  很累,绝对自己拼音一个字打出来的原创,希望能给我加点分吧,不给也没啥。

  1、只要法院按照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载明的地方依法送达了,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也视为送达;
  2、如果是一审判决,送达之日15天内没人上诉,一审判决就生效;
  3、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将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判决书只要代理人签收,也视为合法送达了,不是必须经过当事人本人签字才生效。

判决书不签字的 有在上诉时效内不进行上诉的 判决成立

这个说法不是这样的,既然你哥哥有律师,这个事情就会做好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