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帮助.汽车与非机动车相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6:33:43
在一个十字路口,我正常行驶转左.(转左是绿灯)直行的汽车是红灯一电瓶车从自车行道左转通过人行道过马路,(当时人行道应该是红灯)我和他就撞上了.导致他骨折.责任中如何划分?如何赔偿?

你最多同等责任,但是至少是次要责任。

一、次要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电瓶车3个违章的地方

1、【非机动车应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2、【电动自行车过马路应下车推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3、【大多数电动车都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中所规定】

(1)【有脚踏自行装置】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电动为辅助动力,所以有脚踏装置作是最基本条件。
(2)【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km/h】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58条规定,非机动车最高时速15km/h。考虑到超车和躲避危险需要,所以最高时速可以到20。
(3)【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因为时速20公里情况下,不对其他行人和自行车造成严重伤害的重量是120kg。除去成年人平均重量80kg,就是40kg。
(4)【电动及功率不超过240W】:如果超过240W,设计最高时速一般就会超过20km/h。

是的我的意见和上面一样。最多同等责任,但是至少是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