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税追缴年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22:40:58
法律的追缴期限,是不是到时候就不了了之!

《关于欠税追缴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规定,税

  务机关要对欠税进行无限期追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豁免。

  要进行无限期追缴

  国税总局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

  定,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款的义务。纳税人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追征,直至收

  缴入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豁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没有追征期的限制。

  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征管法》第52条有关追征期限的规定,是指因税务

  机关或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的,超过此期限不再追征。

  纳税人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税务机关不受该条追征期规定的限制,应当

  依法无限期追缴税款。

  企业财产损失抵税不得层层审批

  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已于今年6月3日审议通过,将在今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企业财产

  损失税前扣除不得实行层层审批。

  《办法》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

  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

  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企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

  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等等,

  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对于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

  证据,《办法》规定包括: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

  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以及税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