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婚她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8:58:44
与妻子离婚,有个门面房,要卖掉而妻子不同意,说给她,她以后留给儿子做遗产,我不同意也不相信,她又不愿意拿一定的补偿款来补我现在住房的按揭,我想起诉,坚决卖掉门面房,法院是否会怎么判?
婚后财产,是以我名义按揭买的,房产证持她的名字,另办了个我和她的共有权证,现在房产证、共有权证等门面房所有证件都被她转移到了娘家,不拿出来怎么办?我起诉到法院她如果不到庭怎么办?就是法院按50%判了她不执行又怎么办?

如果属于婚后财产的问题.应该你们夫妻二人一人一半.
这个一人一半.无论是享受权利还是应尽义务.
例如这个门面房.如果你想要卖.你老婆不让卖.合理的解决办法应该是将门面房的价值算出来.你老婆留房.然后补给你一半的价钱.
如果她只想占便宜不想吃亏.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分割你们的财产然后去执行.
只要你对婚姻的结束不存在过错.例如.你没找外遇之类的.
这样法院基本会按婚姻法来正常宣判的.

不拿出来是要法院来办的.违反了义务.法院会强制的.而且你们买房肯定有登记.时间可以证明是婚后还是婚前.
不到庭的话法院会缺席判决.这个不会影响宣判.
法院如果判决了.她不执行.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如果是在你们拿了结婚证之后买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是一人一半,如果不卖掉的话,那她就要拿相应的补偿给你,这是《婚姻法》规定的。
再说,她说留给儿子做遗产,那都不知等到什么年代了,如果她再婚的话,她就可以和另一个男人住这房子,再说,她和另一男人有了孩子的话,那这房子的一半也是另一孩子的遗产。
离婚时,要尽可能地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感情可言了。

法律没有人情可讲,不是孩子归谁就谁拿,按协商给抚养费啊,跟财产没有关系,如果是共同财产理论上是每人各一半,不卖就给钱补偿

孩子归谁就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