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2:44:09
有个问题想咨询下大家,我是一个网络公司销售人员,在职期间,有个朋友告诉我他的一个朋友是开婚庆公司的,需要做一个网站,谈好价格为 3500元,我就把合同给了我这个朋友,他签好后连同定金1000元交给我,后我公司开始做网站,中途我还以技术员的身份去客户那拷贝过资料。近期客户告诉我们公司,该人收了他们一共7900元钱,是伪造的我公司合同签订的。我想了解我有什么责任。伙同诈骗? 玩忽职守?
谢谢各位的帮助,我还想了解下,就是中途我以技术员的身份去拷贝资料的时候隐约知道了我那朋友多收他们钱的情况,那时候我没有给客户和公司说明情况,但是我没有收一分钱的好处费,这样有什么责任吗?会不会是我隐瞒这个事情的责任。

该人构成犯罪,你没有法律责任,玩忽职守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构成。在此期间,你没有犯罪故意,也没有共谋。因此不是共犯。
该人构成合同诈骗罪。

当然,你未经核实将合同交给该人,如果有过错的话,属于工作中的过失。但不构成犯罪。

如果合同系伪造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只要表明你作为公司的立场。如果你朋友给你的合同上面写明是7900元,那多收取的费用作为你的朋友个人佣金。如果你们持有的合同上面写明是3500元那么多收取的费用是你朋友个人诈骗行为,你作为公司职员只按照你们公司持有的合同内容履行责任,不承担其他责任。

你个人应该没有责任,你只是履行你的职责,对方存在诈骗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