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 07年和别人打架。致对方轻伤。一直没抓着他。后来被上网了。例行查车的时候查到了。被刑事拘留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29:21
我们找到了受害者去了派出所办了和解。也赔了钱给对方,对方也签下了不追究我BF的法律责任。请问我BF什么能出来呢?要办取保候审吗?会留案底吗?

你好:

一是按照伤情鉴定的结论,可以对造成伤害的嫌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指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按照刑事诉讼程序经过侦察、起诉、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是也可以根据伤情鉴定结论,按照2005年《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家庭琐事,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惯性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规定可以调解处理。

如果是轻伤就是刑事案件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会有案底

那完全要看公安部门如何销案了!如果其撤案处理,一般是不留案底的。

既然和解了。公安自己会撤案的,但是办了取保候审出来就早点。需要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提供保证人),其次。这个是留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