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题,请高手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12:46
某一般纳税企业,按合同发出产品一批,价款130 000元,增值税税额22 100元,该货款已于上月预收,金额为100 000元(该企业未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
请做一下分录,并解释一下这样做分录的原因,谢谢!

该货款已于上月预收,金额为100 000元,上月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

按合同发出产品一批,价款130 000元,增值税税额22 100元
借:应收账款 152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100

收到余款时
借:银行存款 52100
贷:应收账款 52100

借:应收账款152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100

由于你未设置“预收账款”账户。预收的款在应收账款的贷方核算。

即,当初收到该货款已于上月预收,金额为100 000元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预收账款100000

由于企业不设“预收账款”账户,所以有了预收账款,可做在应收账款的贷方。因为预收账款与应收账款两个账户,是销售过程中的往来账,具有双重性质的账户,如果企业的预收账款不多,可以不设预收账款。上月收到100 000元的预收账款可记入应收账款的贷方。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应收账款 100 000
本月按合同发货销售,根据资料,分录:
借:应收账款 152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2 100
这样应收账款的借方余额为(152 100-100 000)52 100元 这个借方余额是该企业所欠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