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考勤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0:39:45
在公司上班两年多,合同期还未满,最近因为身体原因,经常休假,加起来也有快一个月没太上班,但是都有请假,现公司因此我长期请假,提出提前解除合同,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现在是十一月份,年底的双薪及奖金是否应该跟公司申请?
补充: 公司对请假没有什么特珠规定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但是你的年底奖金是没有的,

具体奖金是否该给要看你们单位具体的规章制度。一般来说奖金应跟业绩挂钩,个人觉得请假不能完全免除奖金。

国家对奖金方面没有强制规定。

一般是一个月的工资。经常休假,年底的双薪及奖金,公司是不会给的。

有医院休假证明的,可以按照医疗期处理。

我想这个还要参考一下你公司的管理条例对请假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法律也是要尊重公司的合法规章制度的

这个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