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种现象是否属于交通逃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15:18:48
一辆摩托车逆行将一辆电动车撞倒后,摩托车主将父母叫来随即离开现场,其父母强行要走,被撞电动车主拉住,其父母为逃脱硬将撞电动车主大拇指掰舍了,随后交警来到,并等录信息处理,该种现象是否属于交通逃逸?

不属于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属于交通肇事,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并负事故主要或同等责任的,或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有醉架、无照、吸毒等情形,并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 才认为是交通肇事。

不是交通肇事就不存在肇事逃逸,同时逃逸是指为了逃避法律处罚。

属于。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警察没来就离开,怎么证明摩托车主是否有驾照?是否酒后?

额,个人认为,不应属于肇事逃逸。但其父母的做法实在有点太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