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交费吗?该由哪方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4:32:47
我是南京某区的,在单位工伤后已申报,后经法定程序已确定伤残级别,经当地劳动仲裁调解,单位答应在今年十月底赔付伤残补偿金,现在时间已到,单位却没有付钱的意思,咨询律师,律师说要先直接跟单位交涉,若交涉无果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要交纳200元的强制执行费用,据说是我和单位双方都要交。但我查询了相关法律资料,都说是这种费用应该由被执行方,也就是我的单位付,顶多可以先由我垫付。所以我对那位律师的话很迷惑,哪位仁兄能给个正确的说法啊!

现在已经不由申请执行人缴纳申请费了。

一般要先申请执行,然后交执行费,申请执行之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就不用交了,这是程序问题,执行费由你自负

现在申请执行费一般不用在申请执行的是很就交了的,在执行到款物后才由被执行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