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盈科技有限公司是不是传销性质的组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0:36:23
大家有了解这个企业的么?怎么看该公司的介绍和招聘启事像是很有问题呢,该企业编制1000--2000人,在齐鲁人才网招聘启示只招1人,却从滨州职业学院要了一两百人,培训还要押金,还要签什么要离开还得赔偿他们培训费用的流氓协议
有了解这个公司的吗?希望能有人提供这个公司合法性的信息,这个公司到底怎么样?这么多人也该算大公司了,连公司主页都没有====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交押金就算了,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以这种培训的名义收费的,应该好好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