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庭芳:贵阳司法黑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30:58
有钱能让区委书记推磨

现已被双规的花溪区原区委书记王真霖07年7月12日为了帮一个叫戴红诈骗犯(现在逃),滥用党赋予的权力,介入经济合同纠纷,连夜开会指使花溪区公检法将无辜民女、花国旅瑞金南路营业部挂靠人陈庭芳投入监狱,企图借助司法权力敲诈勒索当事人五十万人民币给戴红。

花溪区公安局原公安局长马正中为了拍王真霖马屁,拘留陈庭芳后,居然连通知家人的手续都不办,其家人是在陈庭芳失踪了13天之后才打听到了她的下落。马正中的这种行为简直连绑匪都不如。

这个马正中在王真霖倒台后被调到白云区任塔山公安分局副局长。这是制造陈庭芳冤案的花溪区公检法三家中唯一受到降级使用的官员。而同样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拍王真霖马屁的花溪检察长黄林,明知陈庭芳无罪,还是坚持批捕陈庭芳并且严重超期羁押。这个黄林在王真霖倒台之前调到了南明区检察院当院长,至今没受到任何处分。

至于花溪区法院院长杨亚新,在南明区民事案的判决都因为事实认定不清被贵阳中院驳回的情况下,居然还是在2008年4月18日枉法判处陈庭芳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由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被判缓刑一年的陈庭芳就继续被关押在牢房里,直到4月30日才允许取保候审。

2008年 5月1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花溪区法院(2008)花刑初字第64号刑事判决,发回花溪区法院重审。

花溪区公检法胡乱抓人很快,中院撤销了他们的原判要求重审,花溪区法院却拖拖拉拉直到2008年7月11日,才下达允许花溪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刑事裁定书。陈庭芳就这样平白无故被关押了十个半月,关押之前因为肾脏开刀出院不久,身体受到巨大伤害,不仅如此,自己所承包的花国旅营业部也垮了,丧失了经济来源。

本人看到陈庭芳投诉材料之后,撰写了《从陈庭芳案看贵州基层的司法黑暗》于08年7月22日特快专递给你们二位以及中纪委、贵州省纪委和贵阳市纪委。

我相信我的控诉引起了党中央的重视,因为三个月后王真霖就被调离花溪区委,到贵阳职业学院任校长。王真霖走了,可是陈庭芳的冤案还是无人过问。花溪区公检法对毫无法制观念的王真霖言听计从,服服帖帖愿意做走狗,客观上起到了为党内犯罪分子保驾护航的作用。可是对明摆着被错捕错关的小百姓陈庭芳却始终不闻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