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就一口咬定我在外面找xiao姐了,还不让我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46:14
她已经起诉离婚了,而且在离婚的理由上也写了我有外遇这一条,并在法庭上也当法官陈述了这一条:说我在2002年在龙凤(我不知道是酒店还是洗浴中心,因为我并未参与过)与几个人一起找了小姐,其中有个姓何的有个姓肖的还有XX单位的人(这个XX单位我非常的熟悉一共三个人,我已经问过两个人说没这回事,另外一个是那个单位的领导是个女的现已退休),其中姓何的因为找小姐累犯病了,还说我在后来的时间里一直没停过(找小姐)这种行为。她说这是听一个朋友的朋友说的,还找了其他人求证了(我问她是谁告诉她的,她不说,向谁求证了也不说)。在法庭上她说这种场合这种事情告诉她这件事的人不能出庭做证的。
因为事没弄清楚还有我抱那么一丁点的缓和的希望所以当时没同意离。现在她不还贷款了,在家里破坏东西出气。她说那件事在我职业所处的系统里都成笑话了,可我和我单位的同事都没听过这件事,我能说的都跟她说了:把那XX单位的领导电话也给她了让她自己问,还有我同级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还让她找她家在我单位附近居住的亲属去打听等等,可她就是坚持她的观点:这事我指定做了,而且还不止一次两次。
我是真的没做过这种事,而且像我这种工作,如果真的有这种事发生,我早就被人给整下来了,因为我的工作岗位很多人都在争,挣的不多,但很轻闲(其实头辛苦劳累的时候外人没看到罢了),说白了就是自己管的那摊活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做好,时间可以自己支配的。
我不是没同意离嘛,完了她就开始破坏家里的东西,窗帘绞了,结婚照也都毁了,我放在家里的一些钱(当中还包括一些所谓的公款_就是下一级单位的人放在我手里买东西的2000多块钱)都被她搜走了,具体多少我不清楚。我和朋友和家人也说了这事,再加上我自己考虑之后,决定还是放手离婚,因为她的种种行为真的很伤感情,这样下去也没有好的结果。所以和就和她协议财产的事。
谁也不是圣人,谁也不是二百五。我家的财产就那么一个有外债有贷款的房子。房子是二十四万多,入住装修花了四万多(具体没算过),外债有她母亲10万,我妈这边3万多(这个她不承认,说是我攒的私房钱),贷款还有8万左右没还完。已经还两年六万多元了。
她要房子和女儿(已经上小学三年了),让我每月给600元抚养费(这是起诉时说的,后来涨到750了),给我一万块钱让我走。我当然不能同意,我提出财产(

我看啊,你要是不和她离的话你也过不好,是不是她出现什么问题了?怀疑?

子就一口咬定我在外面找xiao姐了

答: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可以按她的方法做啊!她编造,你也可以编造。这样等于双方又平等了,分财产就一样了。

但,如果她不是编造的,你真的是她所说的那么办的,那么你只能去收买那些证人了。

补充:
你说不用假设我有那事,我是真的没做过那种事。我从没做过对不起这个家的事。
那么你就不用怕什么了,但中国一般是偏向保护妇女的,所以她的证词也有可能对你不利,所以你必须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要做到以下几点:

1)表面上你要装作怕她的样子,让她对你放松警惕。

2)现在开始,不要做任何不合法理的事,以防她抓住你的把柄。

3)收集她做的任何不合法理的证据,如:转移共同财产,与别的男人私会什么的,不尽家庭义务等等。

4)和她学,编造她有外遇的“证据”,反正大家都一样,法官不可能只采取她的,不采取你的。她说你的是假的,你说她的是假的,最多大家的都无效。

5)外债有她母亲10万,我妈这边3万多(这个她不承认,说是我攒的私房钱),你也可以说外债没有她妈的,你妈这边有10万啊!反正大家都没有借条。法官不可能只信她不信你吧!要不大家说的都是假话,谁都不欠。

看得出来,你老婆是铁了心要离了。
而你并没有做她所说的事,所以她一定是外面有人了,这叫反咬一口,我见的多了。
所以,你一定要想办法采集对你有利的证据,悄悄来。
这期间,你要用你的爱心去争取你女儿,用理智去和你老婆斗争,千万记住不要使用暴力,切记!切记!

这样的女人还是离了吧
你可以找上级领导老证明你的平时的作风问题
因为她不肯说是谁说你找小姐的事 就是说明如果以后上法院 也不会有人证来证明你找小姐的事 所以在这一方面你还可以反驳她

她把你的2000多元钱不是拿走了吗?你那是就因该报警 就算是你的私房钱 那也是你的钱

还有外债问题 她的母亲那里你们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