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为什么要向原一审法院原法官提出呢,有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6:15:05
我们遇到一个案子,因为一审是适用法律有错误,一审时依据了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但我们发现根本就没有这个条款,我们决定上诉,但必须到一审法官处办理上诉手续,但一大早去了之后法官以必须要三份原件上诉状且上诉票据已经用完为由,当天收下了两份原件上诉状,让第二天再提交一份上诉状原件,当天没有给任何受理凭证,第二天去提交上诉状时,让先签收裁定书,裁定书是前一日做出的,删除了“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其他都没有变,说这是笔误补正裁定。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我们觉得这个裁定一出,二审时我们就不好说话了,总之我们很被动,请问律师和高人们该怎么办?什么都可以算做笔误吗?这个条款不用而只用民法通则第五条的规定二审时会不会维持原判呢?

1、“上诉为什么要向原一审法院原法官提出呢,有没有法律依据?”:
(1)因为这样可以减少讼累,理由楼上朋友已经给出。
(2)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你说的情况:如果你们的案件确实可以适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正确的判决,劝你还是不要上诉了吧:上诉也很难赢。

3、“什么都可以算做笔误吗?”:也不是,判决书中可以用裁定更正的笔误有“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附: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66、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4、“这个条款不用而只用民法通则第五条的规定二审时会不会维持原判呢? ”:如果你的案件的情况确实是适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二审法院很可能维持原判,因为一审不算是适用法律错误、只是法律文书书写有误,一审法院可以用裁定更正。

你说的是民事案件

1、 上诉状要由一审法院送达对方当事人后,才连同卷宗移送二审法院,你也可以到二审法院上诉,但是还得先转交一审法院。

2、至于上诉状份数,判决书中都有,比对方当事人数要多一份,比如对方三人,二审法院还要有一份,故得四份,以此类推

3、至于他下的裁定,那是允许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4、至于二审会不会维持,关键看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实体部分处理是否得当,案情不清楚谁也不能给你打包票,打包票的是骗你的

  上诉向原一审法院(应该是向法院而不是原承办法官)提出有

一审上诉,是在二审法院重审,还是必须由二审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一审输后有新证据继续上诉中法院是否发回重审? 一审判决书已下,被告上诉,检方不抗诉,二审法院。。。 上诉后法院要求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是在原法院呢还是可以被发放回比它更低的法院去审理 对法院判决书上讲的另行上诉,进行上诉,这样的上诉是属于一审还是二审 一审法院对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是否适当? 我提出上诉,但一审法院对我财产进行了查封,我该怎么办? 法院二审发回一审重审,如果判决仍不满意,还可以到二审上诉吗? 仲裁机构是不是一审终审制?那经过仲裁却不服,能不能去法院上诉? 再审的行政案件,一审上诉后,二审法院可否撤销一审判决后,发还重审?可否另行指定另一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