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拆迁补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8:29:05
我家住县城,由于政府响应三年大变样的号召拆迁到了我们村,没多想先签了合同。因为我家靠街边提出了给百分之三十的底商(村里给百分之十五),可到签字的最后阶段邻居家却给了百分之五十的底商而且地段和家庭情况都一样。我真是不明白怎么回事,是不是所有拆迁都这样啊?难道就是村里干部号召村民的积极性吗?我不要求别的,只求政府能做到对农民的公平、公正。请专业人士给我出个主意,谢谢你们了
而且我家的地段相对还要好一些 我想知道合同签了还能追得回来吗

房产拆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应该能找回来 你可以找专业的拆迁律师帮你打这场官司

是可能会根据地段有一些不一样的,不过你也可以区政府问问政策

首先是政府号召,你要看有没有什么关于拆迁补偿的明文规定;其次合同你们已经签署,如果对方也已经加盖公章那合同就是已经形成,所以你必须履行其合同义务。但是前提是搞清楚你们家临街的房子在拆迁过程中是否有相应的补偿,是否有明文规定,如果有可以按照此规定为依据事实寻找法律援助,与村委会协调解决。如果没有属于你和村委会协调完成并签订合同,更改几率不大。除非找人情关系。。。兄弟 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祝你成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