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城镇居民户口在农村第2胎征收社会抚养费数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0:28:32
女方没工作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其中第四十二条中的“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是指收入明显高入当地平均水平的按实际收入的基数计征,如第四十五条就有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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