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能否可以累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3:43:52
我是江门市户口的,几年前曾在广州买过一年多的社保,当时是公司买的.没办理退保.现在我在江门买了几年,也不想将广州的退保.请问广州那一年的社保以后可不可以跟江门的累加在一起?谢谢!

现有政策,是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转回户籍地城镇户口的养老保险账户上,但是其他统筹部分和养老保险参保年限就没有了。等全国社保联网了再转可以合并转续全额。你可以在工作地或户籍地重新办理社保参保。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转到一起就能累计,但参保时间有重复的不累计。

目前是不可以累计的,因为全省的社保还没有实现统筹。不过,广东省的政策上有规定,2012年底会实现广东省全省的社保统筹,到时就可以转回来累加起来。

是可累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