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要扣我15天工资(底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9:36:18
我10月30号进(福州)南街森马,11月15号跟店里说不做了,店里说没提前说,要扣15天的底薪,其它钱要到下个月15号拿,到时他们会通知我来拿钱。
他们这样是对的吗?我可以投诉他们店吗?
电话多少????
我们没签合同,音被我录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未签合同,不用说,视为在试用期内,你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你可以至劳动保障局投诉,或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

行为违法,你可以投诉,没有签订合同,电力应该多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样做对不对要看当初你们签订的协议,要是协议或者合同里没有这种约定,是不可以的,你当然可以投诉他们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