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1月份鉴定为10级工伤,09年11月份买断,应得到怎么样的赔偿,请给我详细说明~追加1!!!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22:01:30

09年1月份进行工伤鉴定;09年11月份买断工龄。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呀!?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楼主因为工伤致残所应该得到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