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二审已判决,我想既申诉同时再申请检察院抗诉是否有弊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40:11
比如说,通过申诉已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而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是否对已启动的审判监督程序不利?

对于同时申请法律并不禁止,但是实践中,同时申请,一个抗诉,一个不予重审,会使检察院跟法院的意见冲突,对于案件的处理不利。如果是检察院不抗诉,法院决定再审,两家的意见不会碰撞,应该没什么不利影响。不过,这两种途径一起使用,如果两方都决定不抗诉不再审,再没有正常的申诉渠道了,如果分开先后使用,一个不成再进行下一步,也许会有转机。

解答不对咯。
首先,同时申请,法律无禁止。但是,同时申请,一个抗诉,一个不予重审,其结果是法院肯定要再审。因为法律规定,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法院必须再审。所以不存在检察院抗诉,法院自己决定不予重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