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证的变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5:21:37
我是上海市松江区的,家里的房子是农村自己建造的房屋,发的是《农民宅基地使用证》(红色的),发证日期是1991年,最近要用到这个证的时候,才发现,上面的户主姓名和房屋平面图纸上的名字都被更换掉了,而且上面有明显的更改字迹,原户主的名字都还清晰可见,到乡里面的土地管理部门也去查阅了相关存档文件,也发现户主名字是被改过的,但又没有相关的文件证明,这个更改是有效的,既无原户主的同意更改资料,也无正式变更后的相关有效盖章,经了解,这是在发证时,就已经被人涂改了,土地部门的相关人员答复说,这应该是当初办事人员的不仔细,才会造成这样的错误的,但涂改的宅基地使用证又是无效的,土地部门他也承认这是一张无效的证件,现在想请土地部门重新发一张有效的使用证给我,但土地部门的回答是,当初的这个签发证件的机构已经不存在了,所以没办法重新发证。难不成,真的因为他们的不仔细,而现在我要来承担这个后果,即拿一张的无效的使用证!有什么方法,或哪些相关的部门可以解决此事,请大家帮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你应该及时起诉因为他们的工作失职给你造成了损失,再者说国家公务机关也不能以当时的机关不存在了为由搪塞你们,你可以询问他们是不是需要换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你的起诉貌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