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一些歌星,影星既然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04:25:29
我国的一些歌星,影星既然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为何他们在我国仍然可以畅行无阻,来去自如的照常参加演艺活动?有什么法律依据吗?他们难道中国也有美国那样的“绿卡”?他们演艺活动的税收应该交给我国的税务机关还是外国的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税收是要交给我国的,因为税收是利润或收益的一部分,回到自己国家还是要交税的,但是现在每个国家都有他们的税收抵扣制度,就是本国国民收益是在国外取得的,在国外已经交过税了,国内照样交但是会再按照抵扣程序反给纳税人。
所以他们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益的,税收肯定是交给中国的。
我们国家不像美国可以同时有两个国籍,他们既然不是中国公民肯定不能来去自如,只是他们有些人家里人还在国内或者演出需要,毕竟还是华裔,所以签证有正当理由,再说还有演绎公司为背景,签证时间能办的长一点,也容易办。不代表可以自由出入,畅通无阻哦。现在是环境好,等环境不是那么安全了,或者有关部门意识到这个明星的可恶之处,会加以限制的。
那些明星真垃圾,也许他们有他们的难处,但是中国国籍的明星就不活了,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科学家们有些是说国内没有条件供他们研究,但是国内市场很大,明星有什么借口。就为国外的社会福利好么。

任何人在中国收入都要上税,这点毫无疑问
但是想让大家知道,中国护照是最次的,远不如他们的护照来去各国方便,咱们的护照上那都要签证的,很麻烦。而这些人的护照进出都方便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