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津交通事故赔偿 对外地打工者的公平性,表现在哪些方面!急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9:04:32
说明:女,46岁,河南农村户口,在天津打工六年,没办暂住证,有人可证明,骑辆自行车被货车撞死,顺行,其家庭成员:三个孩子,最小的19岁,父母均75岁。
此时正在等法医鉴定和责任划分书,负责此事的交警说如果没有暂住证,死亡赔偿金要按照户口所在地的人均收入标准赔偿,但是咨询的律师说按照事故发生地的人均收入标准赔偿,跟暂住证没关系,毕竟人命关天,尽量能对得起活着的人,不能再让活着的打工者受到不公平的判决!请问大家此事该怎么办?????????????本人的财富值只有50,望理解
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了,肇事者全责
是按天津农村人均纯收入赔偿还是按天津城镇人均收入赔偿?

找律师办不要怕花那点钱,然后去出事那里的交通部要事故伤亡证,律师会帮你们出面,如果在红灯区过人口集中区大概能索赔25到20万,多了官司打不过,我经历过,因为是我表哥撞的。他们索要45万最后法院给判24万。

按照天津的标准肯定没问题,但是天津也区分农民和居民,二者相差一倍多,肯定不会按照河南的标准计算.除非河南的标准比天津的多.

我想你们争议的应该是天津农民和居民的标准,因为死者虽然是农业户口,但是长期在天津打工,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可以按照天津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20089年天津市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城镇居民: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为19423元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为9670元

你好,可以要求按照天津市户口,要求赔偿。对于事故认定书,对你们很重要,要是不服事故认定,可以再收到事故认定书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这个案子应该按照天津的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别听交警忽悠。你要坚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对方自然会积极赔偿以换取缓刑或减刑。

按天津标准

按天津标准。